1.招标条件
南浔古镇水乡风貌再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,项目资金来自自筹,出资比例为100%,招标单位为湖州南浔水晶晶乡村文化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,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
2.1项目概况:主要内容包括南部游船及北部頔塘电车配套项目。游船项目长度约9.8公里,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水上驿站、驳岸、桥梁、夜景亮化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内容:电车项目长度约2公里,主要内容包括电车轨道、闸桥、滨河绿化、景观铺装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内容。 建设地点:位于南浔古镇及周边外延部分。
2.2招标范围:南部游船体验项目和北部頔塘电车体验项目改造,具体以招标单位要求为准。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:30278.3000万元。
2.3建设期:360日历天。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;
3.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3.3其他要求:1)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;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;2)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投标;3)本项目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企业。
4.招投标方式
4.1公开招标。
4.2不采用评定分离。
5.招标文件的获取
5.1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:企业营业执照、授权委托书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、报名费汇款凭证。
注: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报名材料的接收与登记,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。报名资料请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925274138@qq.com。
5.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: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7日(节假日除外),逾期不予受理。
5.3招标文件工本费:500元,售后不退。汇款账号如下:
开户名称: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浔分公司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浔区支行
银行帐号:355878129226
6.投标文件的递交
6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同开标时间):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。
6.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(同开标地点):湖州市南浔镇泰安路282号朱坞村综合楼七楼。
7. 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(http://www.hzjngc.com/)上发布。
8.联系方式
招标单位:湖州南浔水晶晶乡村文化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地 址: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适园路148号305室
联系人:周旭泽
电 话:13967278333
招标代理机构: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湖州市南浔镇泰安路282号朱坞村综合楼七楼
联系人:沈国飞
电 话:0572-3331510
湖州南浔水晶晶乡村文化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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